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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之前的一個時候

跟打談論到了關於我想「pass過together,直接簽字」,的這件事

打問了我為什麼

我簡單地講解了一番後

打似乎不是很覺得我所說的是認真的

不知是不是因為過往的我,實在已經留下了太多讓人印象深刻的慣性了

導致現在讓人難以相信?

 

那就先來簡單回顧一下好了

到目前為止

第一次有比較認真追(以下簡稱行動)的時候

是在國三到高一的這段期間

追一位很久以前就認識的一位朋友

但後來很快就舉白旗了

就不再贅述行動的過程了

 

第二次更認真追的時候

是在高二到大一的這段期間

追一位同學的同學

也是從沒見過

然後這次有比較進階一點

親手畫的禮物有被轉交到對方手中

不過一樣是舉白旗

過程也是蠻戲劇化的

就是個人歌劇院的那樣戲劇

 

第三次更是認真到一個不行

認真到都一點都不想提起了

也沒什麼好提起的

 

 

 

回到這個話題

後來再跟打稍微地補充了一番對於新定義的一些原因

但打似乎還是看不下去

於是這個話題就沒再繼續討論下去了

 

其實我自己也不確定是不是跟過往那些經驗有絕對的直接關係

也或許是純粹地恍然大悟根本對感情這件事一點興趣也沒有

或許就只是喜歡跟人用打字簡單地尬聊

而且實際上還是更喜歡面對面地互動交談

但不放入任何感情層面的事

那些有過感情層面的瞬間

也許都只是我自己在幻想、憧憬而已

 

也許從來就沒有真正地認真過。

 

那些歌劇院般的劇場,也許都也只是在製造一些好像很感人肺腑的畫面而已

 

所以才會結論出一個新的想法

對於談感情這件事不再感興趣了

 

現在就只是想好好地跟人相處這樣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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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tty3092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